| 索引号: | 114114000058369583-2021-00032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 成文日期: | 2021-02-25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文件 |
中共商丘市统计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5日至6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统计局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主要做法
(一)成立机构,强化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伟岸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窦乃学兼任主任的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先后召开党组专题会、巡察整改动员会、巡察整改推进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层层推进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带头认领问题、带头抓整改,积极配合抓好了整改工作落实。
(二)制定方案,压实整改责任。4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和专题会,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4类问题,逐条逐项分析,进一步细化为23个具体问题,研究出33项具体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和台帐。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局党组在立行立改的同时,在党的建设、财务管理、会务管理、党员干部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8项,建成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
(三)统筹推进,提升整改实效。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与落实单位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反思改进工作,在提升理论学习、基层调研、统计服务、统计法治、统计监测、基层党建等方面作了大量改进工作,切实做到以整改促工作,促进全局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务实干事,以全新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二、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共反馈意见3个方面23项,已完成整改21 项,尚未整改到位2项,整改完成率91.3%,修订完善制度2项,新建立制度6项,批评教育3人。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党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就统计工作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批示等来指导实际、推动工作做得还不够。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增长必须是实实在在和没有水分的增长…,表现在统计数据上就是实打实,硬碰硬,没水分”(2016年6月23日)。市统计局党组一是重视不够。2017年以来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政执法工作,没有整体计划。二是全市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缓慢。2017年以来,全市只有8人通过国家统计局执法资格考试,虞城县、睢阳区无人考取统计执法证,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个别县、区无法正常开展统计执法工作。三是统计行政执法力度不够。2017年以来没有办理过统计执法案件,对统计弄虚作假不能形成震慑。
具体措施:(1)按照市政府《关于商丘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已制定2020年执法工作整体计划,上报市“双随机、一公开”办公室,同时在市政府网站对社会公开。(2)市统计局认真组织执法资格考前培训,没有达到2名以上具备执法资格人员的县(区)统计局必须报名参加全国执法资格考试,直至达到能独立开展统计执法工作要求。2020年,共组织考前培训2次,印发考试辅导资料30余册;组织15人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10人考取执法资格证;各县(区)除宁陵县外,均具备了统计执法资格,能够独立开展统计执法工作。(注:宁陵县统计局现有1人考取统计执法证,但仍不具备独立开展统计执法资格,其执法检查由市统计局纳入市级执法范围。)(3)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强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追究,依法对违法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组织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制定《商丘市统计局2020年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方案》,抽查调查对象21家,全面提升了我市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完成情况:第一项、第三项问题整改完成,长期坚持;第二项问题正在整改,持续督促宁陵县统计局组织人员考取统计执法资格,直至满足具备独立开展统计执法资格为止(此项工作由副局长杨文升负责,执法监督科具体落实)。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尽职尽责不够充分。一是落实《商丘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不够到位。根据《规定》,市统计局2个科室的职能发生了转变,但局党组仍采取老的管理模式,没有针对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进行研究和应对,不能按照新的职能、职责为市委、市政府在新时期工作中的决策提供准确完整的数据支持。如:农业农村统计科没有及时调整到位,截止到集中巡察结束,该科室无场所、无人员,不能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提供精准统计数据保障。二是商丘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作用发挥的不够充分。该中心编制13人,所有人员都抽调到机关科室工作,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没有正常开展工作,在收集重大决策、决定出台前后的社情民意和舆情方面,不能积极主动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数据参考。三是减少会议、运用信息化技术召开会议推进缓慢。2017年至2019年度,市统计局共召开全市工作会议134场,平均1个月近4次,其中视频会议仅1场,占比0.7%,不符合国务院关于精简会议、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的要求。
具体措施:(1)农业农村科已于9月中旬挂牌成立,设立了单独的办公场所,科长及专业人员已到位;按照新“三定”规定职能,该科已有序开展各项工作。(2)统筹兼顾,已陆续召回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所需工作人员,确保该中心充分发挥职能和局业务科室开展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申请财政资金50余万元,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为该中心购置配备PAD、路由器和投影仪等设施,并组织程序设计、安装调试、业务培训等;今年以来,该中心已先后组织开展了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党风廉政建设评议、县市区党委班子年度综合考核民主测评等调查活动20余场次,受到委托方和调查对象一致好评,较好地履行了职能。(3)严格落实会议制度,改进会议形式,减少现场会议数量,用好电视电话视频系统召开视频会议。2020年1至11月份,市统计局召开全市系统内会议24场(平均每个月2.2次,平均每月减少1.8次),其中视频会议4场,占比16.7%,提高了16个百分点,降低了会议成本,提高了会议效率。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一是学习效果欠佳,满足于本上记了,没有做到入脑入心。在随机抽取5名中层以上干部个别谈话交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心得体会时,有1人能结合主题教育内容来谈,有4人没能够结合主题教育内容来谈。二是个别班子成员调查研究不够深入。个别同志调研材料雷同率达到90%以上。三是对检视出的问题整改落实还不够到位。如检视问题“统计服务水平离领导需求和群众期盼有差距”,提出要“提升数据发布与解读水平,积极做好统计资料服务和新闻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整改措施,但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第一季度市统计局的政府部门信箱的信件办理答复率低于60%,没有做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具体措施:(1)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经常开展学习交流,用好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机关纪委加强日常监督检查。10月份,组织全体在职党员50人进行理论知识测试,深化了学习效果。(2)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关于调查研究的有关要求,截至11月底,10位班子成员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均在1篇以上。(3)进一步明确统计服务工作职责,加强网上信访信件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实时登录网站后台,做到及时查收处理网上申请、网上信件,自二季度以来,回复率做到了100%。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4.“三五”基层工作日帮扶还存在薄弱环节。市统计局联系柘城县李原乡大胡村、李原村、朱刘村等9个自然村,2017年以来,帮助大胡村完善了村室、文化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丰富了村民文化生活,但对大胡村长远发展等方面指导不够。一是对指导帮扶贫困村党组织宣传工作不够。如:5月19日,李原乡大胡村给贫困户免费发放由柘城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有机复合肥1575袋时,只是简单发放到户,没有大力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党的关心、关爱和温暖。二是对指导帮扶贫困村的党组织扶贫引智,积极引领乡土人才在脱贫致富中充分发挥优势方面做的还不够到位。如李原乡大胡村打工返乡人才张秀梅、胡银旗、张海亮等人,被当地群众称为土专家、优秀致富能手。市统计局帮助联系村基层党组织积极引导他们充分发挥土专家的作用,带领全村群众发家致富方面没计划、没行动。
具体措施:(1)选定1名村干部作为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员,每天通过大胡村广播喇叭进行10分钟以上宣讲已成为常态;9月份以来,加大入户宣传力度,组织在村文化广场和入村醒目位置悬挂横幅50多条,及时将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到位,大胡村民对党的惠民政策知晓率达到90%以上。(2)充分发挥“两委班子”作用,指导联系村党组织,制定《大胡村乡土人才帮带村民发家致富计划》,截至目前,大胡村柴鸡养殖能人胡帅伟和獭兔养殖能人胡银旗,已帮带19户村民养鸡500余只、养兔600余只,每户增收近2000元。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5.党组学习和党组会议有关制度执行不够严谨。一是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够严谨。二是党组织会议记录不严谨。对会议议题决策过程记录不明确,2017年底至2019年底,市统计局共召开17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议,所有记录均没有完整呈现每位党组成员的发言过程。
具体措施:(1)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职责,丰富学习内容,开展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活动,进一步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2020年,已按规范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2)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20年5月份以来,局党组会议记录已对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及缺席(列席)人员、议题,对发言、决定、决议等内容作了如实记录。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述职述廉的内容。
具体措施: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业务工作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要求,已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度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内容。
完成时间: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二)党的建设重形式轻实效,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1.机关党建工作有布置无监督。党建工作制定计划多,监督落实少。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建活动月月有安排,定期有总结,但是对各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缺乏监督和考核。各支部会议记录本虽统一存放于机关党委,但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缺乏监督和检查。如2019年普查中心支部和机关第一支部均只召开三次支委会。
具体措施:机关党委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分别于9月29日、10月22日、11月23日组织了党建和作风纪律检查,并下发了情况通报;其间,派驻纪检监察组先后3次到市统计局检查机关党建工作落实情况。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组织生活制度流于形式。组织生活会召开不规范。如:第一支部2019年12月5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共8名,但参加党员4名,缺席4名。组织生活会召开质量不够高。所有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基本只有自我剖析内容,没有互相批评,辣味不足;个别剖析材料存在抄袭。
具体措施: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提高组织生活质量,11月份开展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专题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通过检查抽查,各支部书记对每名同志剖析材料进行了严格把关,没有发现抄袭、雷同等现象;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一是中层领导空缺、轮岗交流不够。自2014年4月以来,只调整了4名中层干部。没有实行轮岗交流,中层领导中任现职10年以上的有1名,中层干部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受影响。二是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混岗任职问题突出,局机关科室确定的11名负责人中有7名在事业单位。
具体措施:(1)在机关现有人员中,及时充实空缺的中层领导职位,开展中层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充分调动了中层干部的工作热情。5月份以来,已调整科级干部13名,充实科级领导职位5名,轮岗交流科长1名,晋升一级主任科员6名,晋升四级主任科员1名。(2)已向市编制部门汇报有关混岗的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恳请给予政策支持;已初步接收6名新招录的人员(4名公务员、2名参公人员),到岗后局机关人手不足问题将得到缓解;注重培养提拔使用机关年轻干部,将逐步实现机关科室人员编制“行政化”。
完成情况:第一项问题整改完成,长期坚持,第二项问题正在整改,加强与市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协调,直到彻底解决混岗问题,此项工作由副局长窦乃学负责,人事科负责落实。
(三)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岗位廉政风险点认识不足
1.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2017年以来局党组没有制定“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和责任制考核办法”,党组书记未审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没有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民主生活会中缺少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三年来,局党组对新提拔4名科级干部未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具体措施:7月份,局党组书记王伟岸听取班子成员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9月30日,局党组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机关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9月28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和党组成员均对党风廉政建设作了专题剖析;9月29日,召开了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会,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针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跟踪监督检查还不够到位。查看市统计局7份“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告表”,发现1例操办在前,报备滞后近3年,另外有3例操办地点、邀请人数等关键信息报备不完善。
具体措施:持续协助驻在单位党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科室)、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排查监管,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格落实《中共商丘市纪委商丘市监察局关于严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有关纪律的通知》要求;10月10日,局党组印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制度》,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七条禁令”,认真填写“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告表”,并按时报备;10月23日,局机关纪委对3名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3.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够到位。部分党组班子成员认识上有所放松,对岗位风险认识不足,对部分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够,2017年至2019年度,10万元以下商品采购工作,由各科室自行安排采购和验收,缺乏有效监督。
具体措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修改完善单位财务制度,2020年7月份下发《商丘市统计局关于规范物资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党组班子成员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人监管,对商品采购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4.对岗位廉政风险点认识不足。一是大额商品采购未制定科学严密的管理流程,2017到2019年,大额商品采购的党组集体研究记录不详细,采购项目经手人和验收人相同,个别项目支出只有经办人没有验收人。二是个别财务支出不规范。市统计局举行大型培训存在手续不全、支出不具体的问题。2017年“农业普查资料开发及乡镇统计人员能力提升班”培训,培训费用预算不明细,结算无项目清单。
具体措施:(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明确物资服务采购各个环节具体操作流程。9月份以来,已按照采购办法完成大额物资采购3起。(2)认真学习《商丘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掌握相关财经法律法规;自2018年以来我单位大型培训均由市委组织部审批,各项手续完备。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5.违反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定的现象依然存在。
具体措施:一是当事人已向市委组织部写出书面检查,并在9月份党组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了对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的教育监督,抓早抓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市统计局党组将认真按照巡察工作要求,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一是班子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抓好整改。带头认领问题、带头对号入座、带头落实整改,持续抓好分管科室和局属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做到层层带头示范,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认真抓好未整改到位事项的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持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对未完成事项紧盯不放,如第一项(全市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缓慢)、第二项(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混岗任职问题突出)问题,坚持积极协调推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三是认真抓好长效机制的落实。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288378;邮政信箱:商丘市府前路1号2335房间;电子邮箱:SQSTJJ@126.com。
中共商丘市统计局党组
2021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