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49-sqstjj-00000014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统计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商统办文〔2025〕1号 | 所属主题: | 抽查计划 |
商丘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统计局,局机关及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商丘市统计局对照统计法律法规、行政权力清单制定了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级制定随机抽查计划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逐一对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级制定抽查计划。市局各相关科室要对照市局制定的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表,结合监管对象特点和监管需求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对象名录库,积极配合市局执法监督科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各县(市、区)统计局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2025年度随机抽查计划。
二、实施差异化随机抽查
遵循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精神,对管理相对人的不同信用等级(统计守信企业、统计信用异常企业、统计一般失信企业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需在抽查比例上体现出来。按照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实施检查时,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向被检查人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检查通知书》。应当规范现场检查记录等相关法律文书,执法人员检查时,应当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要求全过程记录检查工作情况。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参加检查的科室应当及时将检查结果向局执法监督科报送,并通过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
附件1:2025年度商丘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附件2:2025年度商丘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2025年2月12日
附件1:
2025年度商丘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序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定向或不定向) | 抽查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对象比例 | 抽查起止时间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01 | 2025年商丘市统计局数据质量部门联合抽查 | 2025年商丘市统计局数据质量部门联合抽查 | 定向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 统计守信企业5%、统计信用异常企业10%、统计一般失信企业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30% | 2025.07- 2025.10 | 市统计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附件2:
2025年度商丘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行业名称 | 发起部门 | 抽查事项(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抽查事项(配合部门) |
01 | 规上企业 | 统计部门 | 统计数据质量抽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营业执照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