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49-sqstjj-00000005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4-01-10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工作规划 |
市统计局2023年工作总结 及2024年工作计划
市统计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整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安排和每月党建活动计划;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重点措施落实,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广泛开展“五星”支部创建评比,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扎实开展商丘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组建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商丘市第五次经普领导小组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县(市、区)成立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启动宣传工作,开通普查电话彩铃,建立内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各县(市、区)普查工作动态;印发《商丘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计划》,联合市委宣传部、交通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积极开展五经普“宣传月”活动。组织普查业务培训,分批次培训市县乡三级业务人员900余人。开展“地毯式”单位清查,初步摸清法人单位数、产业活动单位数、个体户数。目前,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已全面启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薛凤林全程指导经济普查各个阶段工作开展。
(三)统计调查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顺利完成农业、工业、建筑业、批零住餐业、房地产业、其他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人口就业、社会科技文化等领域常规统计调查任务,配合开展省管领导班子和省管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第三方民意调查,组织开展商丘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满意度调查、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等,圆满完成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及评价测算工作。优化完善经济运行监测指标体系,强化对主要经济指标和GDP支撑指标的动态监测,定期开展县(市、区)经济形势调研,全年向市委、市政府提供经济运行汇报材料70余篇。局领导带队做客“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年回复网上便民咨询、在线信访、信息公开申请50余条,解答群众关心的统计热点问题。精心组织开展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活动,“河南统计”对我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报道。国家统计局工作信息网刊发报道《商丘局多举措提升统计服务质效》,宣传推介我局统计服务工作经验做法。
(四)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请市政府六届10次常务会议、六届市委常委会第101次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印发《商丘市统计局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提请市政府印发《商丘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召开防治统计造假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与市纪检监察机关、市委巡察办建立协同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方面的协作配合;配合组织部门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实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认真执行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积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力度,积极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开展统计信用建设、“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有效提升统计普法质效。
2023年,市统计局先后被评为全市综合考评优秀等次单位、法治商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优秀等次单位、服务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市直单位、全市“万人助万企”活动优秀集体等。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统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防惩统计造假的责任尚需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依然薄弱,源头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二、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市统计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十四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强基础、抓法治、促改革、谋创新、优服务、提能力。重点抓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
(一)党的建设方面。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强化对党忠诚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党员干部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领悟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和实际行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推进依法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加强统计执法力度,精准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强化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视监督贯通协同。建强统计干部队伍。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能力建设的通知》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加大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力度,抓好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抓好“四上”企业入库,夯实源头数据质量。
(二)统计工作方面。做好常规统计调查和监测评价。按照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部署,组织实施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以及消费、投资、能源生产消费、社会科技等领域常规统计调查,开展各项重大专项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开展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及开发区统计监测,做好省市重点民生实事核查认定工作。强化经济运行监测。紧紧围绕202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加强对GDP、规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指标的动态预警监测分析,不断提高数据质量管控能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继续做好商丘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五经普“全、准、实”的工作总要求,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普查各项工作。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反映高质量发展、民生改善、社情民意的专项调查,向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内容翔实、形式多样、易懂好用的统计产品,以优质的统计服务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